落实责任确保城市安全渡汛
7月8日,我市召开城市防汛工作会议,会议提出,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城市安全渡汛。
会议宣布了《2005年城市渡汛方案》和《城市防洪排涝预案》。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王秉杰强调3点意见。他说,我市已由枯水期转为丰水期,部分干部群众防大汛意识不强,对防汛缺乏主动性,加之城市排水设施老化,因此要充分认识城市防汛排涝的重要性。要抓好防汛各项物资的落实,建立强有力的防汛抢险队伍,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汛预案,抓好重点部位联防工作。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哪一级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一级责任。财政部门要千方百计筹措防汛资金,市建委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水文、气象、邮电、通讯部门要保证汛期预报准确,传递信息及时,电业部门保证排水用电,交通部门保证抢险车辆调度,房产部门要保证险房维护,确保不伤人,教育部门要保汛期学生安全,煤气、自来水保证市民供应,公安部门保证汛期社会治安、交通有序,卫生部门要做好救灾和医疗卫生防疫。
记者 杨光辉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