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医保局关于2022年2月份新增医药机构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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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9日发表
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发挥医保基金的健康保障作用,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黄人社发〔2016〕21号)规定,经审核并报市医疗保障局备案,同意黄石新世纪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安康中医诊所1家医疗机构(详见***)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请以上各有关医疗机构按照医保政策法规和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工作。
***:黄石港区2022年2月纳入黄石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黄石港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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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09:54:2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