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进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日前,襄州区召开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传达省委、市委批复的《襄州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区委书记黄进强调,要着力打造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满意;改革成效要交给群众评判,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取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黄进指出,要盯紧一个目标,即“明职责、放权限、减负担、增效能”。要把握两个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全力维护改革期间的稳定,确保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
黄进要求,要明确三点要求。理顺条块关系,凡不属于街道履职清单范围内的事项,街道一律不作为责任主体。有新增事项确需街道承担的,必须由区委、区政府审核把关。坚持精准赋权,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街道综合管理权和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按照省市明确的清单目录,赋予街道应急状态下的必要权能。严格遵守纪律,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改革任务不落空、改革工作如期完成。
黄进指出,要做实四项工作。高效推进街道内设机构设置,合理配备街道内设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强化机构职能优化整合,做好党群(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三个整合”。坚持协同推动配套措施,落实好经费保障和资产划转等相关工作。
黄进强调,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织部分,要切实把推动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检验党性原则强不强的试金石,作为检验落实“攻坚年”工作要求的重要标尺,坚决把《实施方案》贯彻好、落实好。10月底,机构、人员、职责、财务等工作要全部到位。
区领导王宏举出席会议。(全媒体记者 崔海晗 胡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