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株洲新华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株洲新华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株洲新华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戴家岭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株洲新华加油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名称、地点、性质及规模: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株洲新华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株洲新华加油站。 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戴家岭。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400万元。 建设规模:设置1座罩棚、1个站房(含营业间、办公室、值班室、发配电房、厕所等)、4个埋地钢制卧式油罐、4台加油机、消防设施、供配电设施等;年零售石油3700吨,其中柴油700吨,汽油3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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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生活污水、流动人员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初期雨水、场地清洁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的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株洲市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湘江。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能够使大呼吸损失和加油机作业损失的回收率分别达到99%、90%。运营期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323.93kg。(0.050kg/hr),排放总量较小。湖南华中宏泰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7~9日对项目监测数据可知,本加油站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92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4mg/m3标准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的油气控制浓度限值25g/m3的标准。同时本加油站建设地点站址开阔,空气流动良好,有利于污染物扩散,项目非甲烷总烃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加油机和进出车辆发出的机械噪声。声源强度一般在45~90dB(A),2018年9月10日~11日,湖南华中宏泰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加油站场界四周外1m处进行了现状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临道路一侧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其它能满足2类排放标准。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影响分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危险废物经过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不向外环境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荷塘分局 0731-2868278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