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仲裁院三措并举加强基层仲裁派出庭建设
为充分发挥各基层仲裁派出庭的作用,提高派出庭的仲裁效率,及时处理劳动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鄞州区仲裁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基层仲裁派出庭的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加强派出庭队伍建设。派出庭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导致仲裁员综合素质不高,一直是该区派出庭队伍建设的难点。近期区仲裁院进一步明确了各基层派出庭庭长的任命与报备,要求派出庭仲裁员的配备要做到“三化”,即固定化、专业化、综合化,减少人员变动,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综合处理能力,推进派出庭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派出庭制度建设。区仲裁院一贯重视自身制度建设,并注重制度的整体功效,按照仲裁程序规范化、业务操作精细化、具体工作流程化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管理机制,促进每一个工作环节间严密地配合,使劳动仲裁案件在受理、送达、调解、开庭以及文书制作等环节有序进行,确保程序合法与实体公正。针对派出庭工作人员办案经验不足,操作随意性较大等问题,仲裁院于年初又制定并实施了《镇(乡)、街道派出庭工作规则》、《工作人员不良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仲裁派出庭观摩考核制度》以及《镇(乡)、街道派出庭指导员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并注重制度的落实及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派出庭工作人员的仲裁活动。
三是加强派出庭业务建设。首先,建立派出庭指导员制度,在区本级仲裁员中挑选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仲裁员作为派出庭的指导员,对派出庭的仲裁业务进行针对性辅导,要求各指导员在做好派出庭裁决书制作初审工作的同时,更要担负起主动指导、庭审旁听及问题回馈的工作。其次,完善疑难案件研讨制度,仲裁院定期召开全区劳动仲裁疑难案件研讨会,将派出庭实务办案中遇到的各类疑难案件进行汇总研讨,形成并下发会议纪要,统一操作口径。最后,实施派出庭庭审观摩考核制度,仲裁院成立“观摩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选取部分案件,旁听派出庭的庭审活动,根据《派出庭庭审考核测评表》所列考核项目进行测评,以提高派出庭庭审质量,有效促进庭审规范化。(鄞州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