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精细管理下足绣花功夫
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一项艰巨任务、系统工程,其测评体系共设10个测评项目、50项测评内容、105条测评标准,针对这些要求,我市在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八大典范”创建行动中,细化排定了95项重点任务和100个计划典范项目。可以说,创建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哪一项没有抓实抓牢,都将影响整个创建大局。做好这些工作需要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一项一项促提升,更需要拿出“绣花”的功夫,入细入微,认认真真抓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攻弱项,是创建的重要抓手。对标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镇村文明创建是我市当前最大的短板。各地镇村硬件设施不到位、历史欠账较多、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较为普遍。与此同时,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还不够高,如老旧小区、道路街巷、农贸市场、医院、商场超市周边的管理依然薄弱,车辆乱停乱放、车辆逆行等现象较为常见,城区内主次干道、小区内部环卫保洁标准不高等等。这些问题看起来不大,但是与“文明”背道而驰,与“典范”格格不入,必须集中整治、系统施治。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排查短板弱项,紧盯顽疾漏洞,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思路,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创建工作举措,明确具体“时间表”和“线路图”,推动创建工作落实落地。特别要聚焦乡镇村居、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问题集中、容易反弹的薄弱点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快补齐软硬件设施短板,全面提升重点点位创建水平,确保创建工作不留盲点、不留空白。
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来不得半点虚假、容不得一点水分,加强精细管理必须坚持“面子”和“里子”一起抓、硬件和软件一起做,真正让城市形神兼备、内外兼修。各地、各部门要拿出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态度,聚焦发展所需、群众所盼,扎实推进230项中心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提升中心城市的建成率、配套率和达标率。要进一步强化精细管理,重点开展老旧街区、征收地块、城市出入口、城乡接合部等薄弱区域“脏乱差”问题综合整治,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城市。要实施智慧城市建设行动,深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运行,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是优中选优的强强对决,不仅要扎实做好“规定动作”,更要积极创新“自选动作”,着力塑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竞争优势。要在厚植文明特质上树标杆,深入实施《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持续增强《宿迁文明20条》《人情新风“宿9条”》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探索打造“我文明宿迁文明”文明系列品牌。要在公共空间治理上创品牌,切实打造城市公共空间治理的“宿迁样板”。要在信用名城建设上走在前,系统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大力推行《文明宿迁“诚10条”》,不断放大首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品牌效应。
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以“绣花”功夫加强精细管理,一方面体现在抓住治理末梢,补短补弱,不断提升文明城市治理精度;另一方面,也体现在进一步健全完善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的连续性和持久性。不容否认,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部门,“突击工作经常做、经常工作突击做”的迎检思想仍然存在。这种思想是创建的大敌,不摒弃这种突击、应付的思想和作风,创建工作就很难做细做实做精,已经取得的成果也难以巩固和保持。可以说,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靠的是滴水之功,绝不能紧一阵、松一阵,更不能摆形式、走过场,必须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和韧劲,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我们要优化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市文明城市“一张网”管理平台作用,构建“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解决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和工作闭环,推动文明城市建设从“阶段攻坚”向“常态长效”转变。要优化规章约束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聚焦树立文明风尚、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加快出台务实管用的法规,努力实现文明城市建设制度化、法治化,使创建工作的每一步既能补短除弊立竿见影,也能管长远、利将来。(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