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反恐办举办学习贯彻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提升全民反恐防恐法律意识,履行好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反恐怖工作的社会责任感,全面推进反恐怖工作。7月12日上午,泰安市反恐办联合泰山区、岱岳区、泰山景区、高新区反恐办在我市市政广场西侧举办了泰安市学习贯彻《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活动。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德文,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鞠向群,泰安军分局参谋长、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任建宙,武警泰安支队支队长、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邹本忠,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高黎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泰安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目标单位和市公安局相关警种、泰山区、岱岳区、泰山景区、高新区分局以及部分群众等4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期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设立咨询台、展出宣传板、大屏幕播放反恐动漫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反恐怖主义法》相关知识。宣传活动共发放《反恐怖主义法》单行本、《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公民举报涉恐线索奖励办法》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同时向民众展示了应急处突队伍和部分反恐武器装备。
这是一次了解学习反恐法的好机会,反恐法为公安机关下一步办理相关涉恐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可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希望通过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反恐法,警民同心共同维护社会安定繁荣。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知恐、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提升了全体反恐工作者依法行政的能力,形成了“全民反恐防恐”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里举办反恐法宣传活动,主要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反恐怖领域的相关知识,明白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下一步,市反恐办将以贯彻执行《反恐怖主义法》为重要契机,紧紧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组织好相关行业、部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坚决打赢反恐怖这场人民战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广泛规定了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反恐怖主义职责任务、手段措施和法律责任,是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依靠、动员所有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开展反恐怖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为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