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高质量发展意见国际合作及产学研合作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宜发〔2021〕83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将开展国际合作及产学研合作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自2019年1月1日起与国(境)内外高校院所、企业(指境外企业、国企、央企、上市公司及其下属研究院,下同)、专家进行合作,引进技术(技术研发或技术转让),技术合作总经费不低于30万元,且已支付25万元以上,已完成技术研发内容(合作期1年以上的项目已完成部分研发内容)或已完成技术转让的本市企业。
二、支持政策
1. 国际合作项目:申报单位与国(境)外高校院所、企业、专家开展技术合作(技术研发或技术转让)且已完成技术研发内容(合作期1年以上的项目已完成部分研发内容)或已完成技术转让,按技术合作交易实际发生额(合作开发经费或技术转让费)的20%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补。
2. 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单位与国内高校院所、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技术研发或技术转让)且已完成技术研发内容(合作期1年以上的项目已完成部分研发内容)或已完成技术转让,按技术合作交易实际发生额(合作开发经费或技术转让费)的20%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补。
3.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国(境)内外技术研发(开发)合作项目的,奖补金额按照前述规定分项目单独计算、加总,奖补金额合计不超过50万元。其中如只含国内产学研合作项目,则奖补金额合计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受理
1. 申报方式:登录宜兴市政企服务平台-科学技术局-产学研项目管理(网址:https://www.yxqfw.com/)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所有***材料均需为原件材料的彩色照片或扫描件)。网上申报完成后提交审核,网上申报程序结束。
2. 申报材料:正式纸质申报材料应包含从系统中打印的《宜兴市技术合作项目奖补资金申请书》及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②企业 2021年11月份财务报表和纳税证明;
③双方法人单位盖章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④合作单位***、银行支付凭证、中英文付汇单据及完税证明;
⑤与项目相关的技术先进性证明材料,如:知识产权成果;由省(部)及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与目标产品相关的科技查新报告;项目产品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报告、权威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重要用户的测试报告;参与国标、行标制定等。
3. 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17:00,申报截止后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一)严密组织申报。各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及时将通知精神传递到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组织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佐证材料负责。市科技局严密组织,严格要求,对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格审核程序。各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按要求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各镇、园区、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会同发改委、财政局进行审核,确定奖补项目和资金。
(三)规范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递交的纸质材料,统一按目录、申报表、证明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蓝色封面,书脊注明企业名称,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交至属地政府。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业务咨询:宜兴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地址:宜兴市陶都路8号七号楼434室)
联系人:钱洁尘、邵亮
联系电话:879862***、87986244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