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0年4月2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0件(套)吊索具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振北路8号 |
建设单位 | 江苏大力神吊装设备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南京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苏大力神吊装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吊索具、绳网带、冶金机械、工具配件制造、销售的公司,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22日。公司原厂址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江平路南侧,现由于企业发展需要,整体搬迁至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振北路8号,租用泰州市凯城建设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约为6227.46平方米,并投资5000万元开展相关吊索具产品,如吊梁、钢坯夹钳等产品的生产加工。预计本项目建成投产运行后,全厂形成年产50000件(套)吊索具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应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二十二、金属制品加工制造”款,第67条“其他 (仅切割组装除外)”可知,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我公司通过现场踏勘调查、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类,符合产业政策。厂址符合高港区域总体规划、环保规划和产业定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有焊接烟尘、金属粉尘。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设备处理后,烟尘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浓度1.0mg/m3的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金属粉尘颗粒物经车间厂房阻拦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达标,排放浓度<1.0mg/m3标准限值,金属粉尘经自身重力作用沉降后收集外售。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t/a。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由雨水口汇入雨水干管,最后排入市政雨水总管、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经盘头中沟排入长江。 3、噪声 现有工程噪声主要来自机加工过程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过车间墙壁隔声,基础减震、消声。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昼间65dB(A))的要求,夜间不生产,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各类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妥善处置,金属边角料、废屑、不合格产品、焊接、金属粉尘外售给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