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感染门诊报销新政策在贺州迅速落地
贺州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医疗保障支持新冠救治的部署要求,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目前,全市88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结算,报销比例最高达85%,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政策带来的关爱与温暖。
1月8日,贺州市“新冠门诊”医保结算正式上线。上线首日,贺州参保人员于女士因新冠病毒感染在富江源医院门诊就医,医疗总费用72.41元,基本医保报销61.55元,个人现金支付10.86元,政策范围内药品报销比例达到85%。截至目前,全市88家开展新冠门诊治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各级医保中心的指导下全面完成接口改造任务,统一启用 “新冠门诊”医疗类别用于结算新冠感染门诊费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所辖一体化村卫生室使用的“村医通”设备在统一升级后也可以进行“新冠门诊”结算。广西区内参保患者在贺州市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门急诊费用可直接结算,医保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在二级、一级、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新冠门诊”结算报销比例分别为70%、75%、85%,极大降低了相关患者门诊就医的个人负担。
据广西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数据统计,截至1月16日18时,全市新冠门诊类别结算635人次,医保基金统筹支付44552.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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