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永洪亮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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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1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永洪亮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4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广东永洪亮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永洪亮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568号之一厂房 |
环评机构 | 北京中检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广东永洪亮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公示版).pdf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智能爬架的生产,年产智能爬架1000套,主要工艺流程包括冲压、钻孔、、焊接、打磨、喷涂、烘干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更合镇合水污水处理厂处理。②喷涂粉尘引至配套的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器进行回收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③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做好生产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废活性炭、废机油、废UV灯管收集作为危险废物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金属边角料、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交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2021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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