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备战营改增全面扩围确保新政策平稳施行
市国税局新闻发言人就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答记者问
3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营改增“收官之战”的“集结号”正式吹响。方案明确自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被纳入试点范围。届时,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我国具有重大意义的税制进步,标志着我国将成为世界上拥有最先进增值税制度的国家之一。目前,我市营改增全面推行工作已进入倒计时。近日,市国税局新闻发言人、局长朱克强就营改增试点扩围的具体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问:从目前的经济形势看,全面推开营改增对推动经济发展有哪些积极作用?
答: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对促进企业“轻装上阵”、进一步激发经济活力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问:本次营改增试点行业的范围及适用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此次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这最后4个未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行业纳入试点范围,补齐了营改增的最后一块行业拼图。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问: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上,二手房交易基本沿用了目前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问:全面推行营改增后,对试点行业和以前营改增纳税人有什么影响?
答:营改增试点扩围,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问: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哪些规定?
答: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试点实施办法,年应税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本数)的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料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问:营改增后,纳税人在使用***方面都有哪些规定?
答: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和增值税普通***。达到起征点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购买、使用增值税***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也可以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问:营改增后,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何执行?
答: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辽宁省关于起征点的规定: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为20000万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前,对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简单地说,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缴纳为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
问:目前,国税部门在全面推开营改增方面都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答:辽阳国税的营改增推行工作已经进入实战。为保证新政策顺利平稳实施,我们在前期筹备过程中主要落实了五项举措。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我们下发了《营改增工作推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加强沟通、明确职责、保障进度、平稳转换”的总体工作思路,科学统筹,细致部署,建立了多级联动、同步推进、双向反馈的营改增工作格局。二是深入摸底调研,科学测算分析。我们十分重视数据清分工作,将10882户试点企业按照属地将数据区分至8个基层局,并由基层局与地税部门进行数据对接,逐户进行核实。同时,依照数据开展摸底调研,并将摸底情况与国地税共享征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预测企业税负指标变化情况和税源规模,做到心中有“数”。三是调整人力资源,实行集中管理。针对此次营改增试点扩围企业税源规模大、行业构成复杂等实际情况,我们进一步整合基层局人力资源,指派专人对纳入试点的企业进行集中管理,同时,对集中管理人员开展税收政策、管理流程等专题培训,全力确保试点企业管理“平滑”过渡。四是优化配套服务,规范管理模式。由于本次试点企业数量规模较大,我们在各基层局办税服务厅设立了营改增服务窗口,打造办税绿色通道,提高整体办税效率,防止业务办理高峰期出现业务积压和纳税人滞留过多现象的发生。同时,集中印制相关涉税文书,实现全系统管理步调一致。五是加强政策辅导,助力企业转型。我们抽调业务精英组成宣讲团,以走访的形式深入到试点企业中,为企业人员答疑解惑,帮助其系统化掌握营改增相关政策。依托纳税人学堂,集中开办相关政策、会计处理、办税流程等专题培训班,扫除企业业务盲点,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帮助企业完成“新政策磨合”。
全市国税系统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税局的领导下,倒排时间,抢抓进度,全力确保5月1日新旧税制“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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