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策群力努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4月16日下午,在区会议中心401室召开区慈善会常务理事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区委统战部部长、区慈善会会长余明开,区民政局局长、区慈善会常务副会长梁子光,区财政局局长、区慈善会副会长蒋卫,区慈善会正、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监事和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梁子光常务副会长主持。首先,他对今年2月27日印发的《关于调整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名誉会长、第二届理监事会成员的通知》(明慈办〔2015〕1号)调整的人员进行了说明,鉴于部分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增加聘请区委常委、荷城街道党工委书记赵灿华,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马伟萍为名誉会长;区慈善会理事长的名称改为会长,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委统战部部长余明开担任;秘书长由区民政局副局长李超文担任;李文生、谢庆山、陈伟光、李建荣等同志担任常务理事;杨帼梅等同志担任监事。
接着,由李超文秘书长解读《2015年高明区慈善会资金支出预算》(征求意见稿),该预算与去年资金支出预算大致相同,增加一项为购买高明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慈善耀我行--困难家庭子女扶助计划”项目。此项目以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技巧与理念为贫困家庭子女提供服务,满足他们多方需求,缓解他们因贫困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经讨论,该预算方案一致通过。李秘书长还解读关于完善区慈善会内部机构设置问题,完善区慈善会秘书处的行财部、筹募部、救助部三个部室的人员设置,加强慈善会人员队伍的建设。
会上,余明开会长作了***。他通报区慈善会2014年的工作情况,去年共接收社会捐款938.76万元,支出慈善资金683.82万元,有效地帮助本区困难居民排忧解难。余会长提出2015年工作设想:牢固树立慈善为民的核心理念,着力改善民生,完善慈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慈善事业发展新模式,建立健全慈善网络,促进慈善工作社会化,彰显慈善品牌,全面促进我区慈善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慈善组织机构,完善我区慈善体系。聘请专业人才,加强队伍建设。发挥部门联动作用,营造互助氛围。余会长还对今年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作提前安排,要求将6·30扶贫济困日活动与12·15高明区“慈善日”活动结合起来,捐助活动时间从今年6月到12月。区慈善会、各镇(街道)筹款目标为区慈善会:200万元,荷城街道:250万元,杨和镇:200万元,明城镇:200万元,更合镇:150万元。区慈善会、各镇(街道)要广泛发动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海内外各界热心人士捐助,共同努力促进我区慈善事业发展。
(区慈善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