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脚手架专项检查普遍性问题的通报
通报2021176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南海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中,我局发现脚手架工程施工中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现将问题向全区通报,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在日后脚手架施工及日常检查中重点关注该类普遍性问题,确保我区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形势稳定:
一、个别工程电梯井内作业脚手架基础积水严重,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7.1.4条“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要求。
二、个别工程存在立杆对接未采用专用的对接扣件,违反规范JGJ130-2011第6.3.5条“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接头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要求,且存在相邻立杆同跨、同一平面对接现象,违反第6.3.6条第1项要求。
三、个别工程架体未按方案“水平杆要顶紧两侧墙体和边梁”要求搭设。
四、个别工程架体外围存在多处竖向剪刀撑与立杆交接处未用旋转扣件连接,违反规范JGJ130-2011第6.8.5条规定。
五、个别工程架体连墙件垂直间距不符合规范JGJ130-2011第6.4.2条(表6.4.2连墙件最大间距要求,方案设计架体步距h=1.8m,6.2m>最大间距3h=5.4m),且违反规范JGJ130-2011第6.4.4条“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的规定。
六、个别工程未按方案要求垂直间距每3步(5.4m)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水平剪刀撑严重不足。
七、个别工程违反方案“随拆随清”的要求,长时间在操作平台上堆放模板、钢管、砌块等材料杂物。
八、个别工程架体连墙件设置严重不足,不符合规范JGJ130-2011表6.4.2“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的规定,且无其它加固措施。
九、个别工程外架架体底部未设置垫板,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
十、个别工程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相邻两侧架体开口处未设置连续横向斜撑,违反规范JGJ130-2011第6.6.5条“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的规定。
另外,我局在检查中发现,梯屋脚手架的存在是一种普遍现象,且将其用作操作平台的情况亦不在少数。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中的“第四、脚手架工程”中的“搭设高度24米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包括采光井、电梯脚手架)”可知,梯屋脚手架是属于危大工程的范畴,因此,工程所属监督机构应按危大工程的要求对其进行管理。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