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成功获得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
8月5日,佛山市接获文化部通知,佛山正式获得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成为本批广东省唯一入选的城市。据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于近期召开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动员大会,具体部署全市创建国家示范区各项工作。
今年5月,经广东省政府推荐,佛山市政府向文化部、财政部申报创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并顺利通过评审。主要举措和亮点包括:
一、提前部署,申报有力。
为全面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市政府在今年2月印发的《佛山市文化升级两年行动计划(2015—2016年)》中,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明确为今明两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由市文广新局牵头,开展了前期调研、可行性分析、申报材料起草等一系列准备工作。申报材料条理清晰、亮点突出:创建示范区的基础扎实,优势明显;创建思路清晰,格局宏阔;制度设计立足实际,预期成果丰厚;创建措施具体,保障有力。省政府在推荐意见中表示,作为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社会管理比较先进、具有较强代表性的东部地级市,佛山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具有突出的典型性和样本意义。
二、领导带队,答辩到位。
5月25日,由麦洁华副市长带队、市文广新局局长俞进、副局长应如军、社文科科长平玉娜组成的申报团队参加了文化部举行的评审会,麦市长代表市政府向与会评委作申报陈述和答辩,从佛山创建示范区的五大优势、创建目标和基本原则、九大重点工程、三大亮点、四大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全面介绍了佛山市争创示范区的基础条件、工作思路、突出特色和保障措施,并以“市、区同创,高位均衡发展”来概括佛山市创建示范区的最大特点,为我市的申报答辩画上点睛之笔。最终,佛山力压强劲对手,以东部组第一名的佳绩顺利通过评审,获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
三、基础扎实,网络健全。
示范区创建资格的成功取得,有赖于在市委市政府对文化工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公共文化建设近年来打下的扎实基础: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健全运行有效。市、区重点文化设施辐射带动作用强,全市12家区级以上图书馆和文化馆均为国家一级馆。镇街文化设施整体水平较高,拥有29家省特级文化站,其中12家为“广东省百佳文化站”。全市社区(行政村)文化设施按照“五个有”标准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室内总面积约130万平方米,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超过1800平方米。群众文化丰富活跃,社会力量办文化蔚然成风,城市文化氛围浓郁。
四、定位精准,先行先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从“文化名城”、“文化强市”,到“文化导向型城市”,城市文化定位逐步提升。南海区“县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禅城、南海、顺德三个区同时创建广东省第一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佛山申报创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探索文化领域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成立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法定机构),实行理事会制度,探索“管办分离”的文化事业发展新路;打造跨区域、跨行业、多层次(成员馆+总分馆)的佛山市联合图书馆服务体系,率先推出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员无差别待遇的“二代身份证”免押金书刊借阅、读者自主参与图书采购等服务举措,均是佛山先行先试、具有开创性的文化实践。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是文化部、财政部于2011年启动的一项重要工作,示范区创建以地市级人民政府为主体,每两年进行一次申报,创建周期为2年。验收合格的,命名颁牌,每一批各省只有一个名额。目前在广东省内,东莞市已获颁第一批示范区,深圳市福田区正在创建第二批示范区。经过前两批示范区创建的探索实践证明,创建示范区已经成为各地政府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