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二氧化氯发生器及配套设施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就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污水处理设备二氧化氯发生器及配套设施(详见设备配置技术需求表)。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本医院现有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和安装条件,原设备老化,交设备时间急,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2020LGSYZW004
2.采购项目名称: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2)供应商的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3)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投设备或材料的经营资格;(6)供应商所投产品是进口的,必须有合法授权,提供所投设备代理的各级授权书。(7)消毒设备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所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货物应具有有效的授权书;(8)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展览产品,不得为已经或即将停产的型号,当采购方对此有质疑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或承诺(制造商出具);(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政府采购领域无不良记录,无违法和违约失信行为;(10)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金额。
4.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的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或***复印件(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5.领取采购要求时间:2020年6月19日08:30至2020年6月28日16:30(北京时间)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
6.领取采购要求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龙山工业区22号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总务科。领取采购要求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公司三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设备有效的授权书及个人授权书,请自带U盘或其他存储设备,用于拷贝采购要求。
7.现场踏勘时间:2020年6月22日,联系人:黄工,136****8962。
8.《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6月2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截止(北京时间),所有《谈判应答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谈判应答文件将拒绝接收,递交至谈判地点。
9.竞争性谈判时间:2020年6月29日9时30分开始(北京时间)。
10.谈判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龙山工业区22号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11.联系人:吴***,0755-28700099-8858,136****2203;廖先生,135****3375。
12.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