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工务函〔2018〕332号关于宝安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183160号提案的答复
郭畅元等31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政道路开挖及设施翻新工程统筹,减少资源浪费及扰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市政道路开挖及设施翻新工程统筹的问题。按照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职能分工,我局主要负责概算总投资1亿元以上且由区行业或区域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单位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跨街道的政府投资市政道路项目的建设实施,提案中关于路牙、地砖、护栏翻新等工程不属于我局组织实施的工程内容。对于路牙、地砖、护栏翻新等工程必要性不足的问题我局表示理解,建议政府对此类建设项目的立项与建设时序要进行科学的论证,发展与改革、规划部门要进行长远的规划,从源头避免不必要的投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建设。监管单位加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减少翻新次数。
二、关于在建市政道路的施工管理问题。目前,我局组织实施的在建工程,已严格按照合同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时,在施工现场,我局已对围档进行封闭管理,并将占道作业公示牌、交通疏解告示牌及文明公益宣传语粘贴在围档上,方便市民及时了解工程信息。今后,对于由我局负责的道路施工,我局将会加强项目工程的公告力度,让社会公众提前便捷地了解道路修整信息,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减轻因施工造成的道路拥堵。
联系人:黄卉
电 话:27781013-210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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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第20183160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