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校本培训示范校网络研修试点培训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校本培训示范校网络研修试点培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和学校按通知精神和要求做好参训报名和参训准备工作。参训回执务必于2013年6月7日前报送市教育研究中心师训部,邮箱:zhjyjpxb@163.com。
培训费按照文件第九点(试点经费)规定:参加网络研修的学科教师培训费4元/学时。其中,省教育厅补助2元/学时(108元/人),剩余2元/学时(108元/人),经研究决定,各区属学校由各区统筹解决,市直属学校由学校承担。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2124126。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列表:
关于开展2013年校本培训示范校网络研修试点培训的通知.rar (909.754 KB)
珠海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名单.doc (19.96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