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福田区杰出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加强福田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区政府将开展2011年福田区杰出人才评选工作。根据《福田区杰出人才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
(一)推荐组别
结合我区近年来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杰出人才评选将分四大组别评选。推荐单位(人)须按以下四组推荐人选:
1、总部经济。是指某区域特有的优势资源吸引企业总部集群布局,形成总部集聚效应,并通过“总部--制造基地”功能链条辐射带动生产制造基地所在区域发展,由此实现不同区域功能协作、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经济形态。凡对我区总部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可被推荐或自荐参与该组评选。
2、现代服务业。是指采用现代化经营管理方法、服务模式,突破传统的消费性服务业领域,向社会提供基础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个人消费服务等的行业,如现代物流业、专门专业服务业、现代商贸业、房地产业(含物业管理)、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高端实体文化产品、非实体新型文化娱乐产品及为其它商品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文化艺术、创意设计、娱乐等。凡对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可被推荐或自荐参与该组评选。
3、新兴产业。是指新的科研成果和新兴技术发明,应用而出现的新的部门和行业;现在广泛提到的新兴产业,主要是指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空间等新技术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系列新兴产业部门。凡对我区新兴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可被推荐或自荐参与该组评选。
4、社会事业。是指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行业,如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社会服务、公益事业、社会公共管理等。凡对我区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可被推荐或自荐参与该组评选。
(二)推荐程序
采取单位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
1、单位推荐程序:
(1)用人单位经集体研究提出“福田区杰出人才”推荐人选,并在所在单位公示5天。填写《福田区杰出人才评选推荐表》(一式四份),提供个人业绩证明材料。
(2)职能部门审核推荐。事业单位按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主管部门根据选拔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择优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辖区企业和行业协会可以向对口服务的政府职能部门推荐,职能部门根据选拔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择优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也可以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2、同行专家推荐程序:
其他人才由2名以上区杰出人才,或深圳市国家级或地方级领军人才书面推荐,填写《福田区杰出人才评选推荐表》(一式四份),提供个人业绩证明材料,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3、个人自荐程序:无工作单位者,填写《福田区杰出人才评选推荐表》(一式四份),提供个人业绩证明材料,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三)不得推荐参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推荐参加杰出人才评选:
1、被判处过刑罚,或受纪律、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2、侵犯知识产权或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者;
3、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者;
4、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者。
(四)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推荐材料后,对被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候选人提交专家审议,不符合条件的通知推荐单位(人)或被推荐人。
(五)推荐时间
推荐时间截止为2011年10月28日。
二、评选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委对候选人进行分组审议,每组评委由7-9人组成,按评选条件对候选人的业绩、成果和贡献等进行评议并记名投票。投票分为同意推荐和不同意推荐,得同意推荐票超过二分之一者,按票数高低排名列为提名人数。
三、表彰奖励
1、福田区杰出人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40人,每人奖励10万元。
2、福田区杰出人才获得者由区政府颁发证书,并给予表彰。
3、福田区杰出人才奖金、评选及管理经费由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列入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
***:福田区杰出人才评选推荐表
福田区杰出人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
联系人:福田区人力资源局人才科 叶金凤
地址:福田区委大楼1704北 电话:82918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