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个案及A8280026宗地规划设计指标调整公示的通告
A828-0026宗地位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报业集团,用地面积82707.7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现该司申请将A828-0026宗地容积率由1.05提高至2.6,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就A828-0026宗地涉及[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修改及该宗地规划设计指标调整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将[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19-04地块容积率由“1.05”调整为“2.6”。
二、A828-0026宗地规划指标调整:
调整前:容积率≤1.05;总建筑面积86600平方米,其中厂房(仓库)58600平方米,配套办公12600平方米,宿舍(含食堂)4150平方米,地面停车库11250平方米;建筑高度:多层;车辆出入口、人行出入口:清新路、清丽路、清祥路;给水接口、雨水接口、污水接口、燃气接口、电源、通讯:清丽路;室外地坪标高:按小区详细规划确定;机动车泊位数252辆。
调整后:容积率≤2.6;总建筑面积215040平方米,其中厂房150530平方米,配套办公30780平方米,宿舍30730平方米,食堂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100米;车辆出入口、人行出入口、给水接口、雨水接口、污水接口、燃气接口、电源、通讯:周边市政道路;室外地坪标高:按规划控制;机动车泊位数:≥1092辆。
其余指标不变。
现按规定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后续手续。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华新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企业服务一科,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示征询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在以下地点和网站同时发布。
地点: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一楼展厅(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3.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一楼展厅(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中路龙华办事处)
4.项目现场(龙华新区机荷高速与清祥路交汇处西南角)
网址: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lh.szpl.gov.cn/)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3335773 传真:23335701
***:调整示意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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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19-04地块公示通告.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