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师负责制相关工作,提高建筑师团队履职能力,提升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人员团队备案。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应按照合同要求及时配齐相关专业人员及建筑师团队,并将建筑师团队人员基本情况上报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具体包括建筑师团队首席责任人、各专业(如建筑、结构、水电等)及监理的主要负责人等人员信息。
二、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建筑师团队应在项目中指定一名工作联络专员,通过工作联系函(***1)与福田区各部门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各单位在接到工作联系单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
三、***项目进度情况。建筑师团队应按项目进度及关键性节点上报项目情况至区住房和建设局:一是定期报送项目进度情况,责任建筑师应按照项目进度报告表(***2)的格式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