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安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兴远工程有限公司12死亡事故统计核销的公示
2016年1月2日,深圳市兴远工程有限公司在龙岗区坪地街道四方埔社区牛眠岭新村73号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深圳市兴远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李兴文在事故中死亡。我局已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统计直报系统。经调查组调查,李兴文生前工作环境中的带电导线上未形成电流回路,而且漏电保护装置齐全,所以触电死亡的可能性很小。另有广东中一司法鉴定所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意见,李兴文符合冠心病突发心肌缺血导致的心源性猝死。事故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为非生产经营性责任事故。根据《管理办法》第七条关于事故核销程序规定,我局拟对该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该起事故统计核销有异议或意见,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反馈至龙岗区区安监局(联系人:周戈,地址: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537室,电话:28949722,传真:28949733)。
***:事故调查报告
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4日
深圳市兴远工程有限公司“1.2”事故调查报告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