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高级中学篮球场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布吉街道高级中学,经深龙教通〔2010〕165号批准实施,为2010年教育费附加新建扩建配套及标准化专项第二批项目,计划投资27.6万元。工程内容:拆除水磨石面层、PU塑胶篮球场地面等工程等及其他费用等。建设单位为布吉高级中学,中标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协洋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合同造价239 030元。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该工程于2011年3月20日开工, 4月10日竣工并交付使用,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在深圳市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建设单位结算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审计,送审造价为272 183.61元,审计审定造价为272 183.61元,造价无核减。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至审计时止,布吉高级中学收到区财政局拨入本项目资金276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布吉高级中学篮球场改造工程资金结余3 816.39元。该工程布吉高级中学已收到拨入款276 000元, 对比审定造价272 183.61元,项目款结余3816.39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11年4月10日竣工验收,2011年9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对布吉高级中学篮球场改造工程资金结余3 816.39元的问题。根据《龙岗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龙府办〔2005〕91号),建设单位向区财政局提出结余资金使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继续使用。
(二)对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