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埔区惠安粮库和笔岗粮库智能化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询价公告(已失效)
为做好黄埔区惠安粮库和笔岗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拟通过询价方式择优选择该竣工验收业务的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内容及服务要求
对黄埔区惠安粮库和笔岗粮库智能化项目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专家,安排专家编制相关报告、组织协调竣工验收过程等管理工作。
二、询价起止时间
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3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本服务经费不超过20000元/单个粮库(超过此预算为无效报价)。
四、对项目服务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拟)
(三)报价承诺及声明函(见***一)。
(四)至截止时间前三天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页截图。
六、材料提交方式
(一)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20年10月26日16:30前交至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予受理。服务单位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材料递交地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新路***-15号(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处)
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联系人: 许穗江,电话:82390342
七、签订服务协议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择优遴选本业务的服务单位,与其协商签订服务协议。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22日
***一:
报 价 承 诺 及 声 明 函
致: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询价公告及有关***,并无异议。我方愿意做出如下承诺:
愿以人民币 (小写:¥ )并按上述贵方提出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我方报价书包含了全部工作内容,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对报价中未有明确列述、市场变化因素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均视为已考虑到并包括在报价总价之内,中标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询价公告及有关***,我方完全清晰理解贵方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承诺在本次报价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或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将不受任何我方报名的约束。
6.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承诺函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
7.我方对本项目费用的结算方法承诺如下:同意按照合同支付方式支付。
8.我方就参加本项目询价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中标资格,不向建设单位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