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三措施保障减贫户住房安全
强化协调指导。成立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减贫户新改建住房进行技术指导,乡镇建管人员负责全程***督导,县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巡回检查、检测,做到监督到户、指导到位。
压实监管责任。落实以乡镇为主体和乡镇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户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签订安全责任书,形成安全生产目标控制网络和工作格局,开展质量安全巡查,对主要建材进行检测抽查;乡镇建管员负责辖区内农房改造的质量安全监管;公示工程信息,成立由乡镇、村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质量监督委员会,监督建设质量和安全。
严格建设管理。按三避让和三符合要求选址,采取三靠三进的办法搬迁安置;按统一标准,统一风格、统一色彩,结合实际优化方案,聚居点新建实行统规统建,由县春晖公司与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同时加强新村环境改造,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由乡镇和县两级验收确认达到安全标准后,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并完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