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广州市黄埔狮王教育培训中心变更事项的批复
广州市黄埔狮王教育培训中心:
你方申请变更办学地址、校长、法定代表人、理事、办学内容等事项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经研究,同意你方(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44***********8号)各变更事项,并按原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具体如下:
一、办学地址由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冠豪大厦5楼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298号惠润广场二层2008商铺。
二、校长由那淑珍变更为吴伟霞。
三、法定代表人由周建民变更为杨文佳;新理事成员由杨文佳、吴伟霞、刘利、莫玉霞、曾紫嫣组成。
四、办学内容由中小学学科类课程辅导变更为14岁以上初中生学科类校外培训。
请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登记及备案手续,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依规办学,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你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此复。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日
(联系人:戴鉴雄、管礼恒,联系电话:82181487、82181435)
穗埔教复〔2021〕137号黄埔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广州市黄埔狮王教育培训中心变更事项的批复 - 公章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