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集中为12名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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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近日,我县集中为12名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手续,经过户籍信息登记后,成为了我县“新市民”。
记者在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看到,工作人员正在为12名流浪乞讨人员分别采集指纹、拍照、办理居民身份证。这些人员均为县救助站滞留人员,时间最长者已经9年。经过血液采集及DNA比对,确认无户籍记录及犯罪记录后,工作人员为他们办理了身份证。户籍信息中,年龄靠“猜”,姓名、生日统一格式,而户籍地址则在救助站内。
据了解,这些流浪人员伴有不同程度的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不能表述自己的真实身份,无法与亲属取得联系,也无法取得合法身份,因而不能办理医保、享受救助,残疾的流浪人员还办不了残疾证。现在成功落户的流浪人员将和每一名蓬安市民一样,享受到生活照料、户籍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费用报销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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