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会议召开
5月5日,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会议召开,贯彻落实烟台市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精神,针对我市环保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宏涛,副市长张勇,各镇区街道、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刘宏涛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我市在环境治理、生态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财力和精力,开展了东村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关停了63家污染企业,海阳的环境质量整体良好。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水污染防治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工业污染防治不到位、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和不足。对此,各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特别是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快整改提升。
刘宏涛要求,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确保问题按期、保质保量整改到位。要以河流整治为重点,加快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治理。加快重点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快环保工程施工进度。要以“四项行动”为重点,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行动,积极开展扬尘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小散乱污”企业取缔行动,开展“异味扰民”治理行动。要以环保信访积案处置为重点,解决一批敏感、违法环境污染问题。
刘宏涛强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突出环境问题不是三天两天造成的,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一要成立专门机构,二要凝聚工作合力,三要进行***督察。各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压力感,把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全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记者刘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