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31机制抓实冷链行业疫情防控
进入冬季以来,病毒活性增强,多地出现新冠病毒“物传人”现象,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为进一步强化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莱山区建立“驻厂员、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园区”三级监督和严格履行企业一方主体责任的“3+1”管理机制,推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堵塞疫情经“物”传播渠道。
三级监督落实责任。压实驻厂员职责,对全区17家冷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7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派入驻厂员,要求所有驻厂员上岗前须签订《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管责任承诺书》,实行“一人一厂制”,严格按照《驻厂员工作职责》要求,督促所派驻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同时,建立《莱山区冷链食品驻厂员工作纪律通报》制度,对不服从管理、不遵守工作纪律等的驻厂员第一时间通报至所在单位,酌情考虑纳入本单位本人的年终岗位目标考核,倒逼驻厂员主动履职尽责,强化工作落实。压实行业主管职责,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冷链食品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严格等问题的单位或者企业,通过下发督办单、约谈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方式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落实,目前已下发《督办单》35份,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压实属地街区职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小作坊、小烧烤店等场所单位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建立监管台账,全面动态掌握,督促落实场所消杀、环境消毒、人员检测等措施,确保全部监管到位。
一方主体担起责任。主动承担起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职责,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对“冷链三证”不全的进口食品一律禁止入库,入库后实时录入山东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保证流向可追溯、可查询。建立完善的进货(入库)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出入库)台账等制度,尤其是对进口原料的相关数据和记录,要求须与海关提供的逐一对应起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冷链食品进口、储运、加工等相关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消杀,对作业区、生活区、公共区等不同区域分阶段、分频次每天至少进行2次消毒,避免发生交叉传染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