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G2015009-汕头市公安局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委托,对汕头市公安局办公自动化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5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24,22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
办公自动化设备。(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为所投台式计算机及笔记本电脑的厂家或代理商,并具备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项目中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5〕43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第十七期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作为***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十五期环保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作为***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财库〔2015〕44号);
5、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外,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应为所投的台式计算机及笔记本电脑的厂家或代理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具备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8、项目中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5〕43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第十七期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作为***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可用节能产品公示清单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第十五期环保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作为***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财库〔2015〕44号)。
9、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27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3月27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一、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2月28日起至2015年3月15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15日17时。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5年2月28日起至2015年3月5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招标文件请点击***自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刘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开户名: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分理处
帐号:4400***********00030
采购人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54-88965394
传真:0754-889***394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2月28日
***:SCG2015009-汕头市公安局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doc(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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