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局开展低温食品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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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低温食品贮存和销售行为,强化经营企业和个人守法经营意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开展低温贮存食品专项整治。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低温食品经营企业要充分认清加强低温食品贮存与销售监管的重要性,低温食品经营企业要切实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严格按规定贮存、运输和配送食品,诚信自律,守法经营。
二是确定重点范围。此次专项整治以大型商场、超市、食品供货商为重点,以食品标签标明贮存条件为0-4度的低温食品为主,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标签标明的条件贮存,严把低温食品“冷链关”,保证相关食品从出厂到销售均符合要求。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坚持宣传教育为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同时,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在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业户25家次,下达执法文书16份。(通讯员:周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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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20:13:2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