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3月30日,全县见义勇为表彰会议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吉政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炜主持会议。会议对江秀明等13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南麻街道等10个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此次受表彰的13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尽管岗位、经历、年龄各异,但却有着共同之处,就是当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表现出不怕牺牲,挺身而出的英雄气慨。他们的事迹感人至深,他们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
王吉政在讲话中指出,见义勇为是一种义举,更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发展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意义,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见义勇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彰扬见义勇为精神,充分调动全社会见义勇为的积极性。要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完善保护激励机制,确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见义勇为工作的宣传,努力开创我县见义勇为事业新局面。
据了解,我县自2014年9月成立全市第一家县级见义勇为基金会以来,已有40余人先后受到省市表彰,其中受省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名,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4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