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旅行签好合同才安心
旅游已成为当今生活的“要件”。暑期,全家跟团旅行者比比皆是。但要得到安全、舒心的旅途,与旅行社签好旅游合同是必不可少的。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旅游行业存在的经营者在旅游合同中以格式条款免除、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侵害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各旅行社的旅游合同签订、行情况全面检查,整治以违法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
检查中,检查人员对部分旅行社未使用国家《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所签订合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明确,留下隐患的问题予以批评、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要求旅行社与消费者平等协商后用示范文本签订旅游合同,明晰双方权利、义务,禁止以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
在检查中,工作人员还向各旅行社介绍了新出台的国内游、出境游等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宣传了《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范。要求经营者自觉做到守合同、重信用,努力提升旅行社管理与服务质量,以诚信经营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同时,也呼吁消费者重视合同的签订履行,明晰、关注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方面,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严守合同约定,约束自身的随意性及不文明的行为,尽量避免合同纠纷,使旅游活动更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