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元旦春节联合专项打假执法行动
本报讯 1月4日,副市长林日娣和市打假办领导率队在市区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检查商场(超市)4家、集贸市场3家、食品生产企业3家、加油站2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3家,查处了1家无证生产食品加工点,查封了相关成品与生产工具并开展进一步调查。通过执法行动,切实加强了对全市食品、节日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和谐、欢乐、祥和的春节。
据了解,从2011年12月28日起,我市打假办组织了质监、工商、公安、药监、卫生、农业、烟草、酒类、盐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不同领域、行业、环节,明确重点产(商)品和执法主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联合专项打假执法行动。执法行动将把大米、肉制品、酒类、食用盐等食品类、药品药材、医疗器械、液化气、燃气具、家用电器,以及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要消费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范围,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商)品。该联合专项打假执法行动将持续至整个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