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城市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昨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红军主持召开城市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创新管理方式,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解决目前城市管理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副市长李多民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单位对《茂名市城区环境卫生检查管理办法》进行了研究讨论。同时,听取了关于门前三包落实工作、小东江综合整治工程进展等情况汇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但仍然要清醒地看到,城市维护、监管方式对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会议指出,为了完善环境卫生检查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监管,依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研究制定《茂名市城区环境卫生检查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考核的对象、范围和内容,检查管理机制、评分方式等。检查内容包括环卫作业服务各相关工作,含城区的主次干道、内街内巷、城中村主干道、开放式小区、居民社区、绿化带以及闲置空地等区域的环卫服务和管理。
会议强调,城市管理水平、城市环境卫生与城市的发展、市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各地各部门要将环境卫生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关心群众生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建立长效机制,长抓不懈,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长效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干净整治、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不断提升我市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