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出台市级预算绩效目标评审工作规程
市财政局为加强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规范市级预算绩效目标评审工作,近日出台了《盐城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评审工作规程》,以绩效为导向,试点专项资金预算社会化论证,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行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
工作规程中明确,在去年规定的所有市直发展专项、对县(区)转移支付专项和规模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发展专项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根据预算管理需要,结合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对确定评审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原则上5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都要开展目标评审,其中:预算编制申请新增的、现行项目政策执行到期申请延续的、上一年项目申请增加预算的涉及民生的刚性提标除外等三类项目,同时进行立项论证。采用网上评审和现场论证相结合的方式,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财经委及相关部门领导作为社会观察员参与论证,专家评分和观察员评定结果作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
工作规程对事前论证、事前评审的明确,加强了事前绩效论证和评价结果的应用,使市级部门预算编制从源头上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评价结果为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