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四项措施做好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主办的11件建议提案均获代表委员满意评价。
一是落实办理责任。围绕建议提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召开办理工作交办会,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尊重代表委员主体地位,认真落实“三访”要求,密切联系代表委员。办前“拜访”,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细化工作方案,提高办理针对性;办中“走访”,针对每一份建议提案,在取得代表委员基本共识后,根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答复意见;办后“回访”,认真了解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的评价,在工作中不断提高。
三是确保办理质量。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加大现场调研和争取政策支持,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对承办处室办理进度、质量进行督查考核,力求建议提案落实,代表委员满意。
四是注重吸收借鉴。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好方法、好经验及时研究,充分吸收,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过程转化为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