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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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0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秋萌路(金穗路-双联路)改扩建工程 | 南京市浦口区科学城西起金穗路,东至双联路 | 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改扩建工程全长约19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24m,设计速度30km/h,双向4车道,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城-B级。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综合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 施工期: 1、废气:主要采取防风遮盖、场地洒水、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等措施。 2、废水:机械冲洗废水设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泥浆经沉淀,部分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绿化或路面洒水,沉渣干化后用于路基回填;施工结束后隔油、沉淀池等设施覆土掩埋;建筑材料堆放并应具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设置蓬盖,远离水体,临时施工场地及道路主体设置排水沟、沉砂池等防治措施,雨污水经排水沟及沉砂池处理后排放。 3、噪声 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车辆及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降低噪声源强;选择有隔声的地方安置,避开邻近敏感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沿线临近敏感点路段设置隔声维护。 4、固废:生活垃圾量应加以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废弃建筑垃圾由施工点随时分类收集,回收其中可利用部分,不可利用部分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废建筑模板、建筑材料下脚料、废钢料、废包装物经分类收集,实现综合利用。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底渣可回用,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运营期: 1、废气: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管理;③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应使用篷布盖住货物,严格控制物料洒落。 2、噪声:加强声源控制措施,采用低噪声路面,设立禁鸣、禁停等标志等;②优化线形、降低纵坡,设置绿化带。 3、固废:道路清扫垃圾、绿化垃圾由环卫人员打扫收集后送至垃圾收集点,然后经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 |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不予批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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