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蓝街道广告公司合作库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项目洪蓝街道广告公司合作库,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洪蓝街道广告公司合作库 |
2、项目地点:洪蓝街道 |
3、服务期:两年 |
4、招标内容:广告设计、制作单位 |
6、招标范围: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8家单位入库。该入库单位数量为暂定数量,可根据工作需求决定是否增加及适时调整。增加单位的选择以招标投标单位的得分排名从高到低有序增加选用。 |
7、设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申请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含有广告制作、广告设计、标牌标识等相关广告宣传业务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条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溧水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7日17:00止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三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五、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格等级符合公告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原件核查); 3、企业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
七、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4号上午10:00;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溧水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溧水区洪蓝街道 | 代理机构地址:溧水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
招标人邮编:211220 | 代理机构邮编:211200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57207890-805 |
招标人联系人:殷惠明 |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媛靓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9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