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三洲)兴洲路百灵路德信路明华路虹升路兴教路兴明路排污管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三洲)兴洲路、百灵路、德信路、明华路、虹升路、兴教路、兴明路排污管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J2015- 016号
1.招标条件
荷城街道(三洲)兴洲路、百灵路、德信路、明华路、虹升路、兴教路、兴明路排污管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以 20150424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建设资金为北控水务投资二类费用支付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荷城街道(三洲)兴洲路、百灵路、德信路、明华路、虹升路、兴教路、兴明路排污管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3 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排水管道总长约3467米,估算造价1437.83万元
2.4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勘察设计周期时间内提交所有成果。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设计工作量包括测量、管线物探、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评审、预算编制等内容。
2.6承包方式:勘察设计总承包。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相关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要求并通过审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同时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给排水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的勘察资质的企业。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档案;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4.1投标人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工程师职称且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系统备案人员中选取;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职称且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系统备案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2月至2015年7月)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或佛山分公司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单位必须委派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及勘察项目负责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并做报名项目封面,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佛山市(含各区)的有效《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5、拟派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及勘察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和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7、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报名费100元(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含数据光盘)4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 2015年8月 3日至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5年8月 24日下午15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电话:88825880)。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高明区政府网以及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长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明区荷城街道 地 址:南海区桂城南平西路
邮 编:5285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 系 人:罗***
电 话:0757-88283200 电 话:151****9466
传 真:0757-88283200 传 真:0757-86089911
电子邮件:1***8794935@qq.com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