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老旧小区缺少健身器材的问题建议(第051号)答复
王绍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缺少健身器材的问题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目前,我区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为各社区都配备了健身器材,社区健身器材覆盖率达到了100%,在一些具备条件的社区还配备了室内健身设施等,以不断满足百姓的健身需求。此外,近年来,全区对社区文体设施投入的经费也在逐年递增,以专项、补贴和奖励等方式投入到基层,为百姓提供更好的健身条件。同时,加强了健身器材的管理和维修工作,最大限度确保健身器材的完好率。
二、结合您提出安装器材的地点,我局相关人员进行了实地勘查。根据实地情况,我局将积极争取省、市健身器材的扶持,拟在嘉陵江社区恒山路4-2小广场安装5-7件健身器材。
三、健身器材安装前请街道社区做好以下前期工作:
1.请征得附近居民楼住户的同意,避免器材安装后出现投诉等问题。
2.保证器材安装地点为硬覆盖地面。
3.作为器材使用方的街道、社区是器材管理的责任单位,必须要做到加强对器材巡视、看护、维护、管理工作,让器材能够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作为主抓我区群众体育工作的部门,我们有信心把皇姑区的群体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使皇姑区的全民健身工程真正成为百姓的一项惠民工程。
感谢您对皇姑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的监督和支持。
皇姑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0年4月27日
经办人姓名:张矩
联系方式: 86204629
撰稿人:张矩
审核人:王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