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旅游局荣获2014—2016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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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区旅游局荣获2014—2016年度精神文明 创建工作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17-11-28 来源:区旅游局
2014年以来,区旅游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育社会文明新风,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活文明协调发展,为沈阳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共同缔造幸福沈阳,加快实现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委、市政府命名辽中区旅游局为文明单位。区旅游局将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沈阳振兴发展,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共同缔造幸福沈阳中争先锋、打头阵、做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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