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平县深化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康平县深化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康平县深化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城”),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深化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1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立足长效、依法治理,系统建设、过程管控,统筹推动、综合施策”创建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整体达标、持续改进”创建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发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预防、应急管理、灾害防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压实城市运行管理安全责任,加快补齐城市运行基础设施领域短板,全面构建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持续提升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从城市运行安全的脆弱性和反脆弱性2个维度持续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应急能力,推进安全发展,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
2020年7月底前,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等城市安全治理任务基本完成,通过市级推荐考核;11月底前,一次性通过国家现场验收,确保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杜绝因工作不力导致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损失扩大,造成恶劣影响;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药品安全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
加强康平县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0个专项工作组,分领域分地区协同推进。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
1.加强城市安全规划编制。6月底前,制修定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游乐设施等城市各类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城市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完好率100%,市政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率大于80%。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率大于30%,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大于2%。
3.加强城市产业安全改造。6月底前,制定出台城市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
(二)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
4.加强城市工业企业风险防控。4月底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视频和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率及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率100%,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安全仪表系统装备率100%,对渣土受纳场堆积体进行稳定性验算及监测。6月底前,建设施工现场视频及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率100%。
5.加强人员密集区域风险防控。5月底前,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风险评估,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制度,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和定检率100%,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措施。4月底前,高层建筑设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公告牌,高层建筑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和定检率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工作验收达标率100%,及时排查整改“九小”场所、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事故隐患。
6.加强公共设施风险管控。强化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管控,5月底前,供热管网安装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强化城市交通安全风险管控,4月底前,开展桥梁技术状况检测评估,及时排查整改桥梁安全设施、城市老旧房屋、户外广告牌和灯箱隐患。
7.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控。强化气象灾害风险防控,5月底前,强化地震、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开展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自动监测技术。
(三)加强城市安全监督管理。
8.健全完善城市安全责任体系。及时研究部署城市安全工作,领导班子分工体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
9.加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6月底前,完成城市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编制城市风险评估报告,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并绘制四色等级安全风险分布图,对城市功能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风险清单并落实管控责任部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10.强化城市安全监管执法。推进城市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6月底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规定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和装备,信息化执法率大于90%,执法检查处罚率大于5%。建立城市安全问题公众参与、快速应答、处置、奖励机制,设置城市安全举报平台,城市安全问题举报投诉办结率100%。吸取典型事故教训,较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开,落实整改防范措施。
11.加强城市安全科技创新应用。5月底前,在城市安全领域推进科技创新,推广一批具有基础性、紧迫性的先进安全技术和产品。按照国家规定督促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
12.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目录,推进城市社区安全网格化,网格化覆盖率100%,网格员发现的事故隐患处理率100%。
13.加强城市安全文化建设。在县级广播电视及县级网站、新媒体平台,以及汽车站、大型广场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爱路护路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使市民具有较高的安全获得感、满意度。
(四)加强城市安全应急救援。
14.加强城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6月底前,建设包含监管监察、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政务管理五大业务领域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实现相关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建立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限报送事故信息,建立统一指挥和多部门协同响应处置机制。5月底前,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乡镇(街道)预案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开展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评估。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应急物资装备调拨协调机制。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大于1.5平方米。
15.强化城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6月底前,编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划,建成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将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制定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的重点范围和主要任务。加强危险物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应急队伍建设,依法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推动小型微型企业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或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符合条件的高危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
(五)加强创城工作宣传。
16.做好新闻宣传。在主流媒体上设立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通栏,定期推出创城专版报道,动态报道各地区、各部门创城工作信息。2020年3月至5月,每周刊播2篇以上创城报道。6月至10月,每周刊播5篇以上创城报道。
17.营造工作氛围。制作创城公益宣传片,在媒体、主要街道户外广告屏动态播放。协调驻康相关媒体及时动态报道我县创城工作成果。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创城工作信息,提升我县创城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18.加强社会协同。开展创城“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志愿者、社会组织、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城市安全治理。发挥“12350”电话举报和微信举报平台作用,发动引导群众排查举报隐患问题,形成上下联手、部门联动、社会联防的工作合力。
五、时间安排
1.梳理短板阶段(2020年2月29日前)。各专项工作组对标创城任务指标,全面梳理短板问题,逐项制定具体任务推进计划或方案,按月明确任务措施、工作进度和节点要求,建立台账并分解到具体部门。调动各方力量开展创城工作专题宣传,全面营造创城氛围。
2.整改攻坚阶段(2020年3月1日至4月30日)。各专项工作组组织各地区、成员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全力整改、逐项清零,按照创城考核标准全面达标。
3.自评提升阶段(2020年5月1日至5月31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模拟考核,全面评估各地区、各专项工作组创城工作成效,针对发现的问题每日通报、每日调度,逐一督办销号,提升创城工作质量。
4.申报备检阶段(2020年6月1日至7月31日)。在各工作组、各地区和成员单位全面完成创城任务指标的基础上形成全县创城工作自评报告,上报市安委办提出评议申请,迎接市级创城初审。
5.迎接评审和持续提升阶段(2020年8月1日起长期推进)。各专项工作组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保持前期创建成果,提质提档,全面做好迎接国家评审工作。建立巩固创城工作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城市运行安全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深入开展,实现创城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调度。县创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日研判、日调度”,每日研判汇总创城工作问题,下达督办指令,通报有关情况;各工作组实行“周调度、周报告”,每周召开1次调度会,研判调度、部署推进本组创城任务并向创城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创城领导小组实行“月调度、月总结”工作机制,每月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听取各专项工作组任务推进情况汇报。相关部门和各地区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原则,整体推进,全面落实。
(二)实行集中办公。县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室人员由县应急管理局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和各地区创城办临时抽调,办公场所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财政部门给予经费保障。抽调人员由创城办负责日常考核并在创城工作结束后给予工作评定。各专项工作组和各地区创城办要接受县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建立奖惩机制。建立创城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制定对县直部门和各地区考评办法,纳入专项工作考核,实行每月通报、年终考评;对创城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地区、部门及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及时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多次排名末尾的地区和部门实施问责。对创城工作全程开展督考,做到奖惩分明、褒贬有据。
(四)加强经费保障。要加大对创城工作的经费投入。围绕城市运行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13项安防工程等建设项目,及时安排城建资金、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予以保障,确保创城否决项指标任务和各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五)强化技术支撑。各专项工作组、各地区要广泛吸纳科研院校、中介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等专家力量,参与创建工作特别是风险管控、隐患排查、风险预警、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专业性工作,强化创城工作的科技支撑,加强规划评估评审,确保规划建设取得实际成效。
(六)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创城网格化管理体系,层层压实城市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充实配强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协管人员、执法人员,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向到位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体系。建立暗访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工作组、各地区创城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高频次、多轮次的暗访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标达标。
文件链接:关于《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平县深化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文件链接:【图解】关于《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平县深化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