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总面积2.5 平方公里,是纺织服装、塑料制品、木材加工和新材料(以碳纤维、高性能纤维材料及其制品为特色)产业的示范先导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公告如下信息,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如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_pQRVnULfEpUGHTpPY-mQ 提取码: cm7f
(2)公众可以到康平县开发区管委会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区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相关职能政府管理部门以及其它有关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公示的形式,公众可从以上链接公众意见调查表,并通过电子邮件、书面信件等方式,向实施单位发表对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实施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实施单位: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高慧妮
联系电话: 024-87253317
通讯地址: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
电子邮箱:ab300@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