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编号28)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 钦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问题(编号28)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
此次“回头看”受理的群众投诉中,有229件是2016年第一轮督察转办但群众仍然重复投诉的,其中查处不实、整改不力是群众重复投诉的主要原因。
二、责任单位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 钦州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根据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有关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厅发〔2018〕***号)文件要求,我市印发《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19〕50号),积极推进群众信访投诉件整改不力问题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我市认真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363件群众投诉案件整改工作,重点解决重复投诉案件,2019年底基本完成查处和整改工作。
(一)妥善解决群众重复投诉件。
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但群众仍然重复投诉的案件15件,其中重复案件12件,实为3件,重复举报案件均已办结。一是大垌镇刘雪英养殖场污染问题,已对刘雪英养殖场周边农田水质和土壤监测,指标值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均可以种植各种农作物;二是维也纳酒店污水沟直排钦江水源保护区问题,已将该酒店的生活污水接入皇马污水处理厂处理;三是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排污问题,目前企业和群众之间的矛盾已化解。
(二)全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问题整改。
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举报问题共363件,其中,135件重复举报,279件属实,84件不属实,目前已完成整改353件,整改完成率97.2%。
尚未完成的10件举报案件中重复案件6件,实为5件。一是大风江和茅岭江流域抽砂破坏红树林生态环境问题(5件重复举报案件),我市已取缔了非法采砂作业,通过异地种植红树林31.5公顷确保红树林面积不减少,同时我市森林公安部门对破坏红树林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理,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二是钦北区大直镇镇级污水管网建设缓慢污水直排问题,已建成污水管网2.6千米,但由于资金紧缺等原因,尚未实现整改区域污水管网全覆盖,目前正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加快推进管网建设,妥善处理此区域的污水直排问题;三是钦北区大直镇工业企业扩建场地污染农田土地问题,已对非法扩建的场地机械、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开展生态恢复工作,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生态恢复工作正逐步推进;四是钦北区大直镇屯笔村村民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已对非法采矿点进行整治清理、彻底拆除洗矿设备和平台,针对非法采矿破坏耕地、林地的相关人员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办结案件,开展了复绿工作;五是钦州港区工业园区搬迁问题,正在按计划开展搬迁准备工作,计划于2020年底前实施。
我市针对该10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均已制定印发整改巩固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间节点,确保整改成效不反弹。
四、验收情况
群众信访投诉件由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区管委组织自行验收,达到销号标准。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3233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