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城市风电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受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承担《辽宁省海城市风电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划的基本信息公告如下:
规划名称:辽宁省海城市风电发展规划
规划单位: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评价单位: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规划项目概况:风力发电是一种清洁的一次能源,同时也是一种不消耗矿物质、不排放任何有害气体的能源。其生产过程主要是利用自然风能转变为机械能,再将机械能转变为电能。在风能资源丰富的区域,开发风力发电,能够改善能源供应、优化电源结构、减少有害气体排放。因此,开发利用风能,不会影响当地的环境,相反还会增加当地的财政收入、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为了更好的节约土地资源和充分利用当地的风能资源,海城市于2018年6月编制了《辽宁省海城市风电发展规划》,该规划涉及海城市10个风电场开发区域,分别为:温香风电场50MW、腾鳌风电场100MW、西四风电场50MW、马风风电场200MW、接文风电场150MW、牌楼风电场100MW、秀甲风电场150MW、英落风电场100MW、岔沟风电场150MW、孤山镇风电场50MW,规划总装机容量110万kW,规划区域面积约1209.6km2。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科学决策的一种有效途径。进行公众参与的目的是使规划被公众充分认可,掌握民意、民心及民众对规划的要求,听取和了解公众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广大公众可以在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您宝贵的意见。
联系方式如下:
规划单位: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环评单位: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晓东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12-3605612 电话:024-62780163
Email:hcdxmb@163.com Email:laepz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