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国民经济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铁东区国民经济质量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
铁东区国民经济质量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鞍山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全区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确保全区经济步入高质量、快速发展轨道,力争经过10年的努力,将我区建成鞍山市最发达地区,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指导思想,通过全面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强化企业的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逐步建立起规模化、制度化的产品质量体系以及公开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科技创新,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搭建创新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努力实现优势领域,共性技术,推动区域产品向省和国家品牌转变。
二、组织领导
成立铁东区国民经济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 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谭富鑫 区发改局局长
杜兴龙 区质监局副局长
成 员: 张宏光 区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王成波 区科技局副局长
宋 策 区司法局副局长
丁梓洋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志远 区环保局副局长
郭 威 区服务业局副局长
孙聃玉 区外经局副局长
刘素梅 区卫生局副局长
赵殿斌 区安监局副局长
张 立 区农发局副局长
宋新和 区工商局副局长
张根浩 公安铁东分局副局长
张生龙 国税铁东分局副局长
程继伟 地税铁东分局副局长
姜洪芳 区物价局副局长
王海艇 区企业托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设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杜兴龙(兼)。
三、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1. 总体目标以质量为中心,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管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落实缺陷产品及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引导和推动企业履行质量安全社会责任。完善质量发展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完善质量奖评审程序和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确保食品生产环节安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加强产品强制性认证监督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加强计量基础工作,发挥计量工作的基础保障作用。加强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质量服务水平,促进企业更快更好发展。
2. 开展打假治劣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工程、重点地区质量执法,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对质量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3. 服务质量。到2 02 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大幅提升,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到2020年,服务业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全面建成服务标准体系,顾客满意度达到9 0%。到2015年,服务业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①生产性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顾客满意度达到85.5%以。②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努力实现服务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接,顾客满意度达到8 0.5%以上。
4. 实施步骤: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为组织宣传阶段。2014年1月至2019年12月为具体实施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为检查验收阶段,届时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各相关部门要把国民经济质量发展规划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舆论宣传,有关部门组织相关培训,为铁东区国民经济质量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夯实基础。
2.各部门紧密配合,健全质量监督网络。建立发改、质监、工商等多部门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有机互动的质量保证体系。
3.完善质量发展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完善质量奖评审程序和制度。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与质量升级。积极开展质量强区活动,以质量升级助推城市发展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质量满意度。
4.保障食品安全。建立公安、质监、工商等多部门联合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以乳与乳制品、婴幼儿食品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措施。
5.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督促企业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6.注重窗口服务意识,创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利用铁东区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向社会展现我区产品质量工作动态,主动向企业和广大群众宣传经济质量规划内容和提供相关咨询,提升质量意识和关注程度。
7.加强计量基础工作,发挥计量工作的基础保障作用。
8.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落实缺陷产品及不合格召回制度,引导和推动企业履行质量安全社会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产品三包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生产企业中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制度。
9.定期召开调度会,实时总结和推进。区政府每半年,部门和行业每季度召开一次铁东区国民经济质量发展规划工作调度会,专题听取和分析有关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实际问题,确保铁东区国民经济质量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
五、具体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质量发展规划,明确任务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落实措施,鼓励企业不断改善质量管理,努力营造适应企业发展和壮大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和扶优活动;要积极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帮助企业提高产品服务标准;并切实组织好地方名牌产品的评审及管理工作。
3.区发改局要抓好铁东区国民经济质量发展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定期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广大职工开展质量意识和质量知识培训,全面推行国家质量标准,实现质量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4.区工商局要认真宣传《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注册商标和商标标识管理;切实做好流通领域的监管执法。
5.教育、文化、宣传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相关知识和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6.公安、税务和财政等部门也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铁东区国民经济质量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
六、奖励办法
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关于逐步落实国民经济质量发展规划的评比检查。由各办事处基层商会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产品质量高,质量管理意识强,诚信意识好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评,区国民经济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对在区国民经济质量发展规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