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人社局实行工资审批三级审核制度
工资审批工作事关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责任大、任务重。为进一步加强对工资审批工作的管理,提高审批效率,芝罘区人社局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实行工资审批“三级审核”制度。
三级审核由业务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作为审核主体,按照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实行层层把关,从根本 上杜绝违规操作,确保业务办理准确规范。首先由业务经办人员核查档案材料,确定该业务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所填表格是否准确完整、提报材料是否全面。初步审核完成后交由科室负责人对参加工作时间、工资执行时间等重点事项进行复核,确保无误后交分管领导审定,如遇重大事项,将提报局长办公会审议。
在严把业务办理质量关的同时,芝罘区人社局还制作了业务登记台账,对所有业务进行详细记录,定期进行业务汇总讨论,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并及时解决整改,做到“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落实”,确保我区工资审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孙翔 王怀远)
责任编辑:于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