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一庭关注民生突击执行现场
被执行人烟台某企业欠另一企业货款8万元,判决生效后,该企业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该案执行人员刘风岐多次电话通知、传票送达该企业法人王某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王某一直不露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一庭庭长与执行人员分析认为,该企业有履行法律义务的能力,决定采取强制执行。
13日清晨,执行一庭副庭长毕昌范、执行人员刘风岐带领书记员来到烟台某企业,老板不在,仅有几名公司员工在工作。刘风歧打电话给王某,一听说是执行人员,王某态度十分恶劣,拒不到场配合。执行人员依法出示搜查令,对公司财务室进行搜查。执行人员依法责令员工张某现场作证,张某声称要去洗手间,便硬向外闯。执行人员拦住张某。张某声称尿急,便解开裤子,边做出现场上厕所状,边说法院强制人身自由。毕昌范副庭长严厉批评张某,警告他若妨碍法院执行公务,将对其依法进行拘留。张某一见法院动真格的,便不做声了。执行人员依法扣押了该公司的货车行驶证,并出具了扣押清单。张某仍拒绝签字,执行人员依法进行拍照,并让张某转告老板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任泽英 刘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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