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法院四个强化推进审判监督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司法要求,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近日,芝罘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加强审判监督工作,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一是强化监督催告。完善和落实流程管理制度、审限监督和曝光制度,每周对审理和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进行一次***督查,及时启动案件预警机制;每月对案件审结率、执结率及超审限案件的报查报结情况进行通报,对审限过长或未履行审限审批程序的案件下发督促告知书,限期结案,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二是强化数据分析。以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指标数据为基础,计算机网络监控为手段,加强对涉及审判流程中的重点环节、重点程序事项指标数据的分析,有效预防瑕疵、错误案件的发生。
三是强化指导检查。成立业务指导小组,定期巡回各审判庭进行业务指导、检查,解难答疑,对重大案件由分管院长亲自参与审理。
四是强化评查整改。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报结案件逐卷评查卷宗,查纠不合格案卷,排查违法审判线索,重点审查上级法院发还改判的案件。建立发改案件通报评析制度,每季度对发改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剖析发改案件形成的原因,找出共性与个性的问题,找出实体及程序上的不当之处,形成报告在内网平台和专题评析会上予以通报,督促承办人员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避免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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